终审法院于2015年迁址至有逾百年历史的旧最高法院大楼并正式启用。大楼由当时两位知名英国建筑师Aston Webb 和E. Ingress Bell设计。大楼采用新古典主义设计并融入本地特色如中式瓦屋顶及大阳台等以适应本地气候需要。大楼于1912年启用直至1984年一直为最高法院使用,后于1985年改建用作立法(局)会大楼至2011年关闭以修复并回复其法院功能。
梁黄顾文物保育团队获建筑署委托为文物保育顾问,负责进行文物影响评估(HIA),历史及文物研究和建筑状况调查。此外,梁黄顾亦负责协助建筑署制定复修设计并监督保育工程项目。